关于开展市政院第二届摄影比赛的通知
为了展示合肥“大建设”,展现我院设计的市政精品,展现无限美好的春光,展现我院职工的积极精神面貌,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二届摄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部门:办公室
二、参赛对象
广大职工、摄像爱好者
三、奖项及荣誉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6名: 奖金各600元
三等奖12名: 奖金各300元
纪念奖:参赛选手均可获得
四、参赛细则
(一)赛期安排
自2008年3月15日起,截稿日期至2008年5月30日。
(二)征稿内容
本次比赛无题,凡反映合肥“大建设”、反映我院设计的市政工程、反映美好的春光、反映我院职工良好的精神面貌的作品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主题明确,创意积极向上,视角独特新颖,拍摄形式、风格不限。
2、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为6寸照片。
3、本次大赛不包括多次曝光、合成照片及经过技巧处理的图片。
4、参赛作品须连同 “参赛作品信息申报表”一同提交。参赛作品需如实填写作品信息,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摄影地点、摄影时间。如有特别说明,需在备注栏中注明。
5、参赛选手全部自备摄影器材。
(四)评选办法
请院外摄影专家1-2名和院内领导集中评选。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用品,院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用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底片及备份。
六、参赛作品送达地址:办公室
七、宣传方法
在院网站(http://www.hfsszy.com)设立本次比赛专页,发布比赛信息、获奖作品以及整个比赛进程中的各种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