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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08/3/30】   【作者:hlz】   【阅读:】  【字体:
(转自合肥人事网)
 
各县、区人事局、档案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我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4日
上午9:00-11:30
《基础理论知识》
(中、初级)
下午14:00-16:30
《档案工作实务》
(中、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具体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知:考试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认真填写《200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考试诚信协议书》(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3张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统一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至6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4月19日后可登录合肥市人事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人才网看考务文件及下载报名表格。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精神,考生应缴考试费用为每人120元。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地点:由市人事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名地点设在合肥人才大厦(阜南路19号,原合肥晚报社对面)。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须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因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身份证的考生,应同时持本人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机打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方可入场考试。
(二)2008年度我市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文件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执行。
(三)考前一周到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考后一段时间拨打16887733或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00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O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