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第二届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所(室):
为进一步活跃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活力,充分展示我院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提高设计人员的鉴赏品位,我支部定于11月3日—11月15日举办我院第二届摄影大赛,现将相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 活动宗旨
比赛以“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明天会更好”为主题,以各所(室)为单位,以各所(室)近三年内完成的设计作品为对象。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突出艺术性和创意性,能充分体现我院近些年的发展成果。
二、作品内容要求
(一)参赛作品旨在展现各所近三年内设计成果,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富有艺术美感。
(二)彩色、黑白、反转片、数码照片(数码照片不得改变原影像面貌),均可参赛。参赛作品限11寸,不要装裱但请妥善包装好。每所至少需提供三个具体设计项目,最多报送12幅摄影作品,另附300字以内的照片文字说明。并提交参赛作品数字文件,要求必须为TIFF或JPG格式。
(三)使用传统相机者须自留底片,如获奖后按要求提交底片供统一放大冲晒。
(四)使用数码相机者必须自留数码照片原始文件,如使用电脑软件处理、合成者,必须在报送作品时另作说明,数码照片不少于500万像素。
(五)交稿时间: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于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交由院技术发展部高鹏同志,逾期不予接收。
三、评委、评分及奖项设置
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开、公正性,将邀请相关专家作为大赛评委,通过技术评分的形式评出一、二、三等奖,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构图清晰,取景、构图、光线技巧娴熟(20分);
(二)作品中能体现摄影的技术功底,具有特殊启发性意义(10分);
(三)具有较高的可观赏性和艺术表现能力(10分);
(四)体现瞬间精华,熟练运用摄影手段抓住设计作品本质特征的瞬间(10分)。
以上满分为50分,最终以各评委所评出的分数总和计算名次。其中,一等奖作品5幅(每幅奖金600元)、二等奖作品10幅(每幅奖金400元)、三等奖作品15幅(每幅奖金200元)。
四、其他相关问题
针对本次获奖的作品,我支部将统一装裱,在新办公场所予以公开展示。
特此通知。
院团支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